环境科学学报

期刊导读

基于互联网的环境移动执法方案研究

来源:环境科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10

移动执法是以现代移动终端为载体,运用移动通信技术、GIS 技术、GPS 技术等现代技术,通过拍摄、录音、定位和查询等方式实现对执法现场的处理,包括罚单出具、执法文书打印等。新时代,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我国环境执法逐渐开始应用移动执法方案,以推动自身的现代化发展。

1 互联网+背景下环境移动执法的价值

互联网+时代,诸多行业发生了重大转变,执法也发生了重大改革。传统执法以人工手动执法为主要形式,根据执法现场的实际需求,通过手工用纸质媒介记录相关资料,执法完毕后,执法人员回到单位,再把记录的资料输入单位计算机进行保存。移动执法是一种新型执法方式,在环境执法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首先,移动执法能够提升环境执法效率。通过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环境执法人员就能够在执法过程中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对执法单位的市批信息、生产信息、排污许可信息、排污口治理信息和环境监测信息等进行远程了解,然后根据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执法单位进行科学的执法处理,全面提升环境执法实效。其次,移动执法能够提升环境执法的公信力。执法公信力作为社会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执法认可程度的直接体现,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标志。

2 互联网+背景下环境移动执法的原则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旧较为明显。例如,城市环境问题与农村环境问题叠加,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叠加,非常复杂。但是,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执法的原则,成功运用环境移动执法方案和系统,打破传统的环境执法模式,明显提高了执法效率。在互联网+背景下,环境移动执法具有两大原则。

2.1 以人为本原则

执法行为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是保证社会和谐发展、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时代,环境移动执法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南,而环境移动执法是落实该法律的重要途径,其本身服务社会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论是立法环节,还是依托现代移动设备终端的环境移动执法行为,其本身都是服务社会大众的。

2.2 依法执法原则

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执法是环境移动执法的基本原则,更是开展一切行政活动的基本原则。在环境移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准,结合被执法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做到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合理、适度,以充分体现我国立法行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升国家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为我国和谐社会构建奠定依法执法的基础[2]。

3 互联网+背景下环境移动执法面临的问题

3.1 执法系统的技术稳定性有待提升

环境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及其技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直接决定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但是,互联网+时代,各种移动设备层出不穷,设备运行的稳定性难以保障,严重影响环境移动执法的落实[2]。在执法过程中,移动终端设备的通信效果决定执法效率,一旦移动执法设备的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就会给环境移动执法造成巨大麻烦,严重影响执法行为。

3.2 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执法队伍是执法行为落实的重要基础,但是,在新时代环境移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依然有待提升。目前,在进行环境移动执法时,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及时适应新执法模式,移动执法规范性不足。环境移动执法人员的移动终端执法操作水平更是亟待提升,部分年龄较大的执法人员对新型执法系统和执法软件等的认知不足,严重影响环境移动执法的效率和质量,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落实造成不利影响。

3.3 执法理念有待革新

新时代,环境执法人员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革新环境执法理念[3]。但是,现阶段,部分执法人员受传统环境执法理念的影响较大,执法理念有待革新,这就严重影响环境移动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不利于我国环境保护的深入推进,更不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全面落实,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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